選課的選項

1123 - 行政組織法

「組織」大致有三種理解方向:1.從制度而言,組織是指為追求特定目的,由眾多不同彼此分工的機關組成長期的社會機構;2.從工具面而言,組織也可以指稱社會機構的內在結構,其機關間彼此的關係;3.從功能意義而言,組織係指形成社會機構的過程,亦即形成組織體的過程。

行政組織係指以憲法及法規依據而成立管理國家事務之核心,實現國家目標之最主要的手段,對其他社會單位及組織而言具有監督及協調的功能。

本課程之目標,說明如下:

(一)首先,在建立同學對於行政組織體系架構的認識。唯有行政組織體系根基穩固,對相關法令問題與案例之掌握,方能竟其功,有鑑於此,本課程首要目標在於對行政法總論內容之深入分析與講解。本次課程重心置於行政組織法與公務員法。

(二) 其次,對於有志於國家考試之同學而言,在未來就業及國家考試方面,行政法作為一科「專業科目」,不管是高考或普考,其比例與其它教育專業科相同,但對於同學而言,法律相對陌生,故本課程之目標在於協助同學在學期間能對行政法預先建立知識,有助於未來職場就業準備。

自行選課 (學生)